| 一、 | 优惠服务对象:6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
| 二、 | 优惠对象在利用本馆优惠服务时,须持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即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2010年5月1日起凭广州市老年人社会保障卡)、残疾人证、低保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低收入证(《广州市城镇居民低收入困难证》)等。 |
| 三、 | 优惠服务内容: |
| (一)老年人、残疾人与低收入者办理各类读者证和凭广州市老年人社会保障卡开通中文借书证A证功能的,免收工本费,注册费减半。 |
| (二)老年人、残疾人与低收入者在电子阅览室上网免费,每次限两小时。 |
| (三)盲人电子阅览室对残疾人免费开放。 |
| (四)未成年人读者造成馆藏文献遗失损毁的,降低赔偿标准。 |
| (五)本馆举办的培训活动和开展的专题信息咨询服务,对优惠对象减免收费。 |